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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骑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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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深得赵王的心。所以也不能怪朝堂上摇摆不定。李牧是一把控制不住的绝世名刀,却比不过操在手中运用自如的几把随心小匕首。

    加之去年秋收以后,赵国粮食不足。百姓民间渐渐显出饥荒之态。在此时又起大战,对于整个赵国的农耕经济,无异于雪上加霜。

    兵丁不足,便从四野征调。正是春忙播种的季节,男丁全部被抽去打仗。大片大片的地已到了耕种的季节,却无人在田,眼看着就要错过了播种的时节。

    事实摆在这儿,公子嘉相信,就是李牧的心中也是一清二楚的。只是不知道,这钦派特使会是谁?

    ??

    ??

    章十一打马飞奔,跑到最后马也是累了,打也不肯走。他便从马背上一骨碌滚下来,又滚了几滚卸去了劲道,才摊开在软软的草地上,怔怔的望着蓝天。

    章十一本来是出来饮马的。走着走着心中烦闷,便打马飞驰起来,放开了缰绳,任由着马儿在二月里的草原上,撒野狂奔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身厚厚的黑色棉袄裤,滚下马来使的是巧劲儿,并未摔到。他盯了一会儿天空,又歪过头,看向一望无际的草原。

    这处的地势平坦辽阔,向远处望去,会有一些微微的起伏,仿佛是暗藏的丘陵。草还没有绿,但是已经显出勃勃的生机,有一种嫩黄中的新绿,似乎正要从大地里钻出来。

    天上没有一丝云,阳光正好,将吹过草原的寒风,捂得很有了几丝暖意。

    章十一闭上眼,心中的愤懑还是不能排解。几个月前,他从韩非封地上的山庄离开。

    走的时候,章十一把公子这几年来赏他的那几锭银子,全数留给了老爹。老爹满脸褶皱,老泪纵横,拉着他就说:“公子那么好的人,怎么说没就没了呢?”

    可说呢?!那么多能说会道的贵族,王上为什么不派他们去秦国出使,非要让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公子前去送死?

    公子哪里出过什么门呢?这下好了,再也回不来了。章十一在老爹面前没有流泪。

    公子几年来待他是真的极好的。章十一不怕他家公子。

    他喜欢跟那个文绉绉、不善言辞的人说笑。那人也不恼,尽听着他们这些粗人胡说八道,还听得津津乐道。

    想起公子那张苍白忧郁但深怀善意的脸,章十一心里就难过得很。他想着那个大个子胡衍是摆设吧,吹牛说是有天底下没谁比他强的功夫和本事,怎么竟然也保不住公子呢?

    那自己这样身无所长,只是会养个马,仅是骑马比别人顺溜些,那对公子就更是没有用了。现在公子说是病死在秦国,山庄的人也散了,可是章十一不信,他咽不下这口气。

    他听说赵国正在跟秦国打仗,所以背上包袱,一路向北,就要寻找赵军。他遇上个懂马懂骑术的小校尉,将他举荐给原阳的骑邑。

    在这阴山脚下为赵国饲养马匹,还要帮着赵国训练新的骑兵,章十一望了望深蓝色的天空,他知道自己为公子除了这些也做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教会那些十三、四的娃娃们骑马,能够为赵国养出更多的战马,他就觉得心中多少有了一点报复的快感。

    “我也是个能给秦国人找麻烦的。他们害死了公子不应该有点麻烦?”章十一想到这一层,伸手薅了一把草。

    那草上湿漉漉的还带着昨夜的露水,但是已经有了春天的柔软。

    他将其中一根黄色的草叶子塞在唇边,轻轻地咬了咬,青涩的苦味。

    然后他回身看着他那匹枣红马,说道:“想吃就吃些吧。上了战场,你得跑得快一点,一直冲到秦国人的大队里才好。”

    正在和马嘀嘀咕咕,章十一就见远处有两匹神骏飞奔而来。他可是懂马的人啊!抬眼一看便知那是世间少有的两匹好马。

    他噌的一下从地上站起来,直直的看向那两匹马奔来的方向。到得近前才看出,一匹马上是穿着红色软甲的一名女将,软甲上的五彩花结,在赵军里必然至少是都尉一级的小将。

    再看另外两人,年轻得大约只有十五、六岁。女孩子肌肤胜雪,杏眼桃腮,男孩子相貌英俊,一双深邃的黑眸子,比草原上夜晚的星星还要亮。

    章十一赶忙行了一个赵军军礼,向着红衣女将拜了一下道:“在下章十一,是骑邑三等马倌。”

    马上的李落棠落落大方的说:“章十一,带我们去骑邑。”

    章十一心说“好嘞!”,嘴上却打了个响响的“喏”,拉过那匹枣红马,一拽那剪过鬃毛的马鬃,翻身上马,便快马加鞭的带着这三人前往骑邑的大本营。

    风洛棠和邵易以前夺舍,骑在马上,用的是人家李落棠和邵易之的骑术功夫。这回亲自骑马,才发现原来战国时候骑马,可真是一件辛苦的事儿。

    这时候竟然还没有发明马蹬。

    骑马的人,只能使双腿紧夹马身,同时抓住马的鬃毛和一些绳子做的类似于缰绳的马缰,用来控制马匹。

    战马的鬃毛总要修剪得整整齐齐,是为了避免在战斗中,这马鬃缠绕住兵器,或者飘动起来影响视野。

    不过还是要在中间留下一缕长的马鬃。留下的那一绺马鬃,要把它稍微绾个特殊的花节,也被称为鬃节。这鬃节便是骑士一抓而上马的抓手了。

    骑着光马在草原上跑,不但腰腿要有足够的力量,还要有足够好的平衡力,才能够自如的操控马匹。幸而梦穿而来的风洛棠和邵易他们没有分量,骑在马上很是轻巧。

    章十一当真是骑马的好手。在这里已经是可以带徒弟、教骑射的师傅了。骑了有两、三炷香的功夫,四人终于来到了阴山脚下的原阳骑邑。

    等到了骑邑,风落棠才发现这里大约驻扎有正在训练的新兵,不到一万人。他们大多数年龄几乎比自己还小,十二、三岁的亦是有之。

    这些少年们在这里训练骑马射箭,当真是辛苦得不行。少年腰板纤细,操控马匹比成年人差得太多,只能尽量从技术上挽回。

    这里带兵的头是个姓张的都尉。人是粗辣辣的,高大威猛,胡子拉碴,但确实是个爱马的官儿。

    他将李落棠三人,安顿在原阳一处临时征调来的民宅中,说道:“到这草原上只能凑合。兵丁甚多,新兵也多,即便帐篷也紧张得很。这间小院子几位委屈一下,主人家让出来几日,挤到亲戚家中了。”

    来时路上,风洛棠他们早从沿途看到,军营四处的帐篷里都住着几十人,几乎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所以有这么几间土房住,总是比在这草原上幕天席地强得太多,几乎可称奢侈了。

    晚上天色擦黑,风洛棠和邵易与李落棠一起,到近处四处闲逛。这一路上风洛棠和李落棠知心投缘,已经真正找着了亲姐妹的感觉,好得那是不要不要的。

    三人随便逛逛,穿梭在东一堆、西一群的新兵中间,引的这些年轻男孩子们纷纷侧目。在这阴山脚下的草原深处,能同时见到两位绝色实在是难得。

    男孩子们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邵易跟在后面绷着一张脸,就恨不能伸出手来,挡在风洛棠的笑脸儿边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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